(一)预分类:通常是指货物实际进出口贸易前,以书面形式海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货物的海关分类,并提供所需提供样品的信息,如果有必要,有法律关商品归类决定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在决定前仅申请人的海关判决的判决,并结合,货物贸易的书的有效期内的海关分类的有约束力的决定。
(二)申请人资格:近期签订购销合同计划和进出口商品的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
(三)预分类的适用范围:一般贸易、进出口商品。
(四)申请提交:货物实际进出口前的申请人,填写并提交了“海关进出口分类预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其中,注册的企业在该地区向海关申请进出口报关;关区外注册的,向海关申请登记的企业是不是出在海关预归类同一商品的证明,关税提交本Office应用程序。 “应用程序”应当只包含一个产品;申请号商品分类建议申请人应一一呈现。
(五)申请中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根据实际情况,海关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足够的资料,如进出口合同副本、照片、规格、分析报告、计划等,并在必要时提供商品样品。如果所附文件是外国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供原文和中文译文。
(六)“应用程序”中填入请求:
“货物详细说明”栏应填写如下:
1.食物(包括生、熟、即食、配制、调味、油脂等,供人食用及动物食品、添加剂等):成分及百分比(%)、加工方法、状况、食用方法、用途等。
2.化学产品(包括无机的,有机的化学品,药品,染料,油墨,洗涤剂,等等):成分和百分比(%),分子式,结构式,物理性能和化学分析方法,用途等。
3.纺织品:材料及百分比(%)、加工程度或状态、性能指标:克/平方米、纱线细度等。
4.机械和电气产品(机器、仪器、电器、测量仪器、医疗设备等):基本结构(部件)、功能、性能指标、工作原理、用途等。
5.其它产品(杂项):组分材料,组合物,内容,功能,规格,和其它目的。
6.如因本栏字数限制无法填写,可另加页数并加盖单位印章。
7.申请人必须盖上申请人的印章一式两份,而所提供的资料及申请必须加盖接缝印章。
8.申请人负责提供信息来对付它,不要隐瞒或提供海关影响的机密信息向海关趋势的准确度。
9.海关应当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审查归类申请。不符合归类条件的,海关不予受理。申请归类的货物应当是申请人实际或者计划进出口的货物。申请与实际进出口无关的,海关不予受理。
10.实际进出口货物与申请书所列商品不符的,申请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按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11.海关作出的申请人提交的“海关进出口预归类决定”,自签发有效期为1年的日期的书面决定信息的基础。
绑定预分类申请流程:企业向进出口地海关提出申请(在关区外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向海关提出申请)。填写《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分类申请表》——进出口地海关收到申请表,审核申请人资格及相关信息,填写“海”。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决定内部审批表进出口地海关向海关提交申请表和审批表,海关审核提交的信息,填写《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决定表》,报主管海关关长批准接收预归类决定,由进出口地海关转交申请人。在非关税区注册的申请人作出的预归类决定,由海关直接通知领取预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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