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一家公司已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纸带”,申请税号为4811.4100,进口税为7.5%。但海关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申报入口处的“纸带”,实际上是一条双面胶带,由双面涂覆丙烯酸胶制成,用纸外纸以卷状(如下图所示)与纸张分开(如下图所示),海关认为货物应归入第3506项的“粘接剂”。
二、争议品目:
4811辊或矩形涂布,浸渍,覆盖,表面染色,(包括正方形)的片材印刷或精加工纸,纸板,纤维素填料和纸张的纤维素纤维任何大小,的纤维网,但标题货物的例外48.03,49.09或48.10。
3506调制胶和其他项目中未列出的其他调制胶;适合用作粘合剂或粘合剂的产品,零售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1kg
三、归类分析:
本产品为“纸带”,附着力高,同时具有抗光、抗老化和耐温性。对金属、塑料、纸板、织物、皮革、橡胶等具有较高的附着力,广泛应用于通信、电子、家电等行业。
本品以纤维素絮凝纸为基材,采用双面涂覆丙烯酸胶粘剂制成。在表面上,项目4811的解释
但是,如果情况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由于该产品被称为“纸带”,即根据一般逻辑,其主要功能必须是“粘合”。在本产品中,作为基板的材料“的纤维素填絮”只起到加固和背衬的作用,它没有“粘接剂”的功能,换句话说,不构成该产品的重要特征。实际充当“粘合剂”效应,显然是由于涂布在“纤维素填料”,“丙烯酸类压敏粘合剂。”
然后,根据一般规则3(2),货物应归类为“构成货物基本特性的材料或部件”,即真正起“粘合”作用的丙烯酸粘合剂应归类为品目3506(税率10%)。
一般而言,在宣布"双面胶带"货物类别时,不论该商品是以纤维素絮凝纸或纺织品(例如,非织布)为基础,只要表面涂有粘合剂,涂有粘合剂的材料在商品中起主要作用。所有这些都应按照"活页夹"在第3506项下分类。
四、举一反三:
介绍后,认为读者对"双面胶带"的分类方法有初步的了解。想象一下,如果上面提到的"双面胶带"的基础材料不是一个"纤维素絮体",但如果它是一个"塑料",你想作为一个"该粘合剂"落入项目3506吗?
让我们先来看看分类判决海关公开管理:
分类决策编号:Z2008-136
中文名称:双面胶带
产品说明:产品由四层材料组成,从上到下分别是:脱式纸层、胶粘层、聚丙烯酸酯泡沫基板层、胶粘层等。其中,中间泡沫基板具有吸收耗散能、缓冲、扩散纵向剪力、降低粘接接头长期应力的功能。主要用于粘接电子元件、汽车密封元件等。
分类决定:根据“分类通则”第一条和第六条,“双面胶带”应归入第3919.9090号税务规则。
看到这个分类决策,你的读者可能会问,为什么是“双面胶”,其主要特点是“胶水”为什么“纤维填料”秋季在衬底的标题3506,并以“聚丙烯酸酯泡沫”(一种塑料)作为基体材料被归类在标题的它3919?
事实上,答案很简单。我们根据一般规则3,即根据“双面胶带”的主要功能——附着力,将基于“纤维素絮状纸”的“双面胶带”分为3506类。海关总署在“一般分类规则1”的基础上,将“聚丙烯酸酯泡沫”作为“双面胶带”分类为第3919类,但不适用一般分类规则3。可以看出,海关总署在发布货物分类意见时,没有考虑货物的哪一部分起主要作用。相反,商品分类仅使用分类的一般规则1。换言之,海关总署仅根据“税目规定及相关税目注释”确定该商品的税号。
让我们来看看第3919项的文章——“自粘胶塑料片、床单、膜、箔、条带、扁条和其他扁形材料,不管它们是否卷起来”
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第3919项与第4811项之间的区别,而第3919项的项目规定清楚地告诉我们,该项目包括塑料板材、薄板、薄膜、箔、胶带、扁平带材和其他扁形材料的“自粘”,不论是否卷。虽然第4811项中的条款只表明在卷筒或矩形(包括正方形)上涂有“涂层”、浸渍、覆盖、染色、整理或印刷纸张、纸板、纤维素絮体和纤维素纤维网络纸,但没有明确说明涂覆的物质是否能使产品产生“粘性”。
换句话说,前往3919的规定已经明确告诉我们,商品的项目可粘,航向4811的规定是没有类似的提示。因此,也有“双面胶带”胶带,塑料物品根据基板的规定可以是直接在标题3919,和纤维素填料作为基材可以仅由分类的主要功能来确定,从而按“粘合剂”的标题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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