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球化石墨
根据《税则》第二十五章注释一规定:除条文及注释四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各品目只包括原产状态的矿产品,或只经过洗涤、破碎、磨碎、研粉、淘洗、筛分以及用浮选、磁选和其他机械物理方法(不包括结晶法)精选过的货品,但不得经过焙烧、煅烧、混合或超过品目所列的加工范围。例如,球化石墨的加工工艺为:天然鳞片石墨—筛分—高速粗碎—低速粗碎—一次分级—高速精碎—低速精碎—低速球化—二次分级(上述工艺主要是把天然鳞片石墨从原来的鳞片状变为球形或类球形,并分级)—提纯(将球形石墨与化学物质及高纯水混合,其中的杂质化合物与氧化剂反应,生成较易溶于水的物质,然后用纯水洗涤掉杂质)—烘干。该商品的加工工艺符合《税则》第二十五章注释一的规定,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税目25.04,并因该商品已经没有了鱼鳞状的形态,不符合《本国子目注释》关于税则号列2504.1010的规定,所以商品球化石墨应归入税则号列为2504.1091。

(二)人造石墨
“人造石墨块”由...组成40%的人造石墨,天然石墨,40%,制成煤沥青的20%的炭黑的。外观:正方形块,圆柱形和环形。的处理:人造石墨,天然石墨,碳黑,混合并粉碎 - 加入到沥青(粘合剂) - 粉碎 - 捏合 - 筛粉 - 等静压(磨料铸造) - 焙烧-3000℃石墨化(取决于质量要求决定浸渍) - 材料检验 - 包装出厂。需要切割,车削和进口后抛光加工成石墨电极产品。从生产原料和技术角度的,所述商品是人造石墨,这是符合上人造石墨标题38.01产品的范围。按照一般规则和六个分类,“人造石墨块”中的税则号列3801.1000进行分类。

(三)膨胀石墨
膨胀石墨是一种黑色粉末。生产工艺为:将鳞片石墨放入反应器中,加入65%硫酸混合,再加入膨胀剂高锰酸钾混合。膨胀石墨是通过多种洗涤和干燥工艺获得的。本品为鳞片石墨经化学处理而得的石墨插层化合物,不符合税目38.01的商品范围。根据分类通则1,“膨胀石墨”应归类为税号3824.9099(分类决定号:Z2008-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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