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分类》杂志上发表的《相互安排条款》一文,将使我们不仅关注商品本身的复杂性和具体性,而且关注商品编码结构的安排和整个商品编码体系的形成规律。

如果你是一个非常仔细地研究了hs编码的人,你会发现HS编码是按照参与国际贸易的无数商品的某种分类结构来排列的。为了不让商品在整个结构中同时出现在几个地方(不太可能出现),将在"分类结构"中制定一系列"规则",它将“约束”hs代码本身的编排。也“引导”HS编码用户。

正是因为有了一系列的“规则”,商品分类结构的HS编码才能成为自己的体系,成为国际贸易产业链中许多参与部门必须采用的“基本法律体系”。

它显然有两个特点:商品安排的独特性;商品安排的系统性。

这两个特性的实现依赖于一系列的“规则”。即:类注;章注;章注;章注;税目;副标题条;一般分类规则。分类的一般规则是非常重要和实用的,但它们的法律地位和实施顺序却处于最后。也就是说,只有前面所有的“规则”都不能被采纳,它才能被执行。这是规则的“执行顺序”。

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理解,正是在“类注释、章注释”等一系列“规则”下,HS编码在货物的排列上具有“唯一性”和“系统性”。所谓的“间排子句”,只是“注释”文字中对“唯一性”的描述。这些"安排间条款"具有比一般分类规则更高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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