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十一类海关商品编码中,第一类属于活动类、动物产品类,共分五章。第一类包括除特殊情况外的各种活动物,以及一些简单的加工动物产品。其中,活动物海关编码为第一章,肉类和食用甲壳类动物商品编码为第二章,鱼类、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和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商品编码为第三章,乳制品、鸡蛋、天然蜂蜜海关编码为其他食用动物产品见第四章。第五章对未经加工或简单加工的其他未上市动物产品的海关编码进行了查询。

活动物的海关编码查询规则

一般来说,第一章查询活动物如牛、马、羊、鸡、狗、猪及其他产品的商品代码,而鱼类、甲壳类动物,例如龙虾、螃蟹、虾及软体动物,例如海产贝类、鱿鱼、章鱼、蜗牛及其他产品,则可在第三章中查询。

动物杂碎类商品编码查询规则

供人食用的动物残片,如动物脚、舌头、心脏等商品,如供人食用,可在第二章查询,如不适合供人食用,可在第五章查询海关编码。
可用于人类消费,也可用于皮肤等其他用途,如果适合人类消费,则在第二章中对商品进行海关代码查询。如果不适合人类消费,商品代码可在第5章或其他章节中找到。

动物加工类产品的商品编码查找规则

判断动物加工商品的海关法的关键是根据加工程度来判断货物是否加工,判断这类商品属于这种简单加工还是深加工。但是,由于第二章和第五章的动物产品种类不同,具体情况也比较具体。具体而言,如果产品属于简单加工,则可在第二章中查询商品代码,如果产品超出“简单加工”的范围,则应在第四章中对该产品进行海关代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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