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各个主权国家对进出口商品征税,对商品进行分类,政府也需要通过商品目录进行统计,以了解进出口贸易,因此,许多国家对进出口商品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类和编码。最早的目录非常简单,只是用笔画或字母顺序列出货物的名称。
由于商品目录在商品名、目录结构和分类方法上的差异,对交易者来说是非常不方便的。同时,由于所得统计数据的可比性较差,也需要对贸易活动进行系统、科学的分类,具有国际通用性,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为此,从本世纪初开始,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国际社会开始探索如何制定国际统一的商品分类目录。制定了两套国际通用的分类编码标准。
1948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关税联盟)于1950年12月15日在布鲁塞尔签署了“商品分类海关和海关规则公约”。
1972年修订后改名为《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简称SITC)。SITC和CCN的出现对简化国际贸易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这两套代码同时存在,因此,由于分类方法不同,在国际贸易中仍无法避免对商品进行重新分类、命名和编码的需要。所有这些都阻碍了信息的传递,阻碍了贸易效率,增加了贸易成本。比较和分析不同系统的贸易统计数据是困难的。同时,利用计算机等现代手段处理外贸单证和信息也十分困难。因此,自1973年5月以来,海关合作理事会设立了一个统一制度临时委员会,该委员会以海关中心和贸易分类为基础,以满足海关进出口管理、关税收集和外贸统计以及生产、运输、贸易和其他方面的需要。约60个国家和20多个国际组织参加了新目录的编制工作。
经过10多年的共同努力,终于在1983年6月海关合作理事会第61届会议上通过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及其附件《协调制度》。以HS编码“协调”涵盖了CCCN和SITC两大分类编码体系,于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历史上,各国在国际贸易领域中使用的商品分类和编码制度是统一的。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